公告事項:

   一、緣由: 

     文化部為鼓勵優秀表演藝術團隊參與英國愛丁堡藝穗節(Edinburgh Festival Fringe),
     增進臺灣表演團隊與外國表演界專業人士之交流,拓展臺灣表演藝術國際空間,並增加
     臺灣文化於國際舞臺之能見度,特辦理本徵選作業,以協助臺灣之中小型表演團隊參與
     2014年愛丁堡藝穗節。 

   二、辦理單位:駐英國代表處文化組 

   三、活動地點:英國愛丁堡 

   四、活動時間:2014年愛丁堡藝穗節(7月28日~8月25日) 

   五、表演場次:每團21~22場。 

   六、補助團隊數額:5隊為原則(備取1~2隊)。 

   七、節目與演出要求: 

     (一)8人以內的製作團隊(含技術人員與行政人員)為原則。 

     (二)團隊需全程參與愛丁堡藝穗節。 

     (三)節目須為已成熟之節目,原則以肢體表演、舞蹈或音樂為主,以無語言限制之作品
        為優先考量。 

     (四)舞臺、道具、佈景以精簡為原則,作品須適合巡演。 

   八、補助項目: 

     (一)國際機票費(含簽證費):

        由臺灣至排演場地及由演出場地至臺灣之最捷徑距離經濟艙來回機票,以每團8人、
        每人1張為限,支領時應檢附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登機證票根及電子機票。 

     (二)國際運費(部分補助)。 

     (三)人員保險費:每團8人為限,每人保額以新臺幣400萬元為上限。 

   九、申請資格: 

     (一)正式向中華民國政府申請並完成立案之表演藝術團隊。 

     (二)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者。 

   十、申請資料:

     (一)團隊立案證明影本1份。 

     (二)中英文版之歷年作品簡介書面及相關資料(如劇評或媒體報導)。 

     (三)作品光碟片資料:

        請務必提供參與此次藝術節擬演出之作品,作品長度以40~45分鐘為原則,
        須實際演出完整影片,高解析度影像資料6份。 

     (四)擬演出作品之中英文版簡介。 

     (五)以上中英文版資料之電子檔請傳至tienchao@taiwan-tro.uk.net

   十一、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2013年1月10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時、資料缺件或
      資格不符規定者不受理。 

   十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

         Ms Jessica Li, Cultural Division,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K。
         地址:50 Grosvenor Gardens, London, SW1W 0EB, UK。
         請註明主旨:申請「2014愛丁堡藝穗節臺灣季」展演計畫(署名)。 

      (二)申請資料於評選結束後不予退件,申請人亦不得要求退還。 

   十三、入選公告:

      於2014年1月在文化部官網(http://www.moc.gov.tw/)公告入選團隊名單。 

   十四、注意事項: 

      (一)駐英國代表處文化組(以下簡稱文化組)將協助團隊簽訂場地租用合約、準備
         簽證必備文件及向藝穗節註冊。 

      (二)文化組將提供愛丁堡藝穗節臺灣季演出之場地租借及使用、當地住宿、英國境內
         技術培訓排演及演出相關之當地交通,並辦理藝穗節註冊事宜,及臺灣季整體
         文宣設計製作與媒體宣傳。 

      (三)演出前之當地收入稅收報審手續將由文化組協助辦理,演出結束後票房收入歸團隊
         所有,由團隊自行與場地經營者結算拆帳。 

      (四)獲選團隊須配合場地安排、技術培訓排演、住宿、排演與演出相關交通安排及整體
         宣傳事宜,如提供團隊資料供文宣製作、出席記者會、酒會、遊街造勢等。 

      (五)團隊出國人數以編制8人以內為原則,各補助項目皆以8人計。超出8人之編制,
         相關費用由團隊自付。 

      (六)獲選團隊應自行辦理出國手續,包括申請簽證、投保醫療及旅行平安險(各項
         保險加總額度以新臺幣400萬元為上限)、購買機票、國際寄運等事宜。生活費、
         排演與演出以外之交通費、個別團隊投保藝穗節協會建議之保險項目(如藝人
         保險等)及個別團隊文宣費用等,由團隊自付自理。 

      (七)為培養團隊國際交流實力與經驗,獲選團隊宜備諳英文溝通能力之行政人員。
         藝穗節期間需自行處理與個別媒體或經紀公司等專業人士洽談事宜。 

      (八)獲選團隊須與文化部簽訂契約書,若因故無法於約定期間成行,視同自動棄權,
         其資格由備取團隊遞補,不得異議。 

      (九)獲選團隊應遵守愛丁堡藝穗節及演出場地之相關規範,如因特殊事由須中途
         停演者須向文化部報核。若違反前述約定者,文化部將視情節廢止或撤銷補助,
         並結算追回部份或全部之補助款。 

      (十)愛丁堡藝穗節演出結束後,獲選團隊應符合契約規定向文化部繳交至少2,000字
         左右之演出心得報告,於2014年9月30日前將成果報告書連同相關支出憑證送
         文化部辦理核銷結案。 
    

    承辦單位:駐英國代表處文化組 黎秘書 
         電話:+44-(0)20-7881-2675 
         Email:tienchao@taiwan-tro.uk.net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  楊小姐 
         電話:(02)2343-4132   
         Email:ych@moc.gov.tw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文化部公告